各理事医疗机构: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有关“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,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”的规定,按照2020年10月17日江苏省药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,执行理事单位会员会费收缴标准如下:
1.三级医院会费收取1000元/年;
2.二级医院会费收取500元/年;
3.一级医院会费收取200元/年。
江苏省药师协会
各理事医疗机构: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有关“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,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”的规定,按照2020年10月17日江苏省药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,执行理事单位会员会费收缴标准如下:
1.三级医院会费收取1000元/年;
2.二级医院会费收取500元/年;
3.一级医院会费收取200元/年。
江苏省药师协会